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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意见

  3.规范实验室各类档案管理。实验室档案包括各类账册、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实验课通知单、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仪器设备借用登记、实验室使用记录、实验报告、实验室工作总结以及其他有关实验室管理工作记录的文件等。健全实验室档案资料是实验室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内容,也为评价和督查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基础教育整体发展和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衡量当地和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将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纳入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协调相关科室和教研、培训、装备、考试、科研等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对学校实验教学的课程开设、教学质量、师资培训、考核评价以及实验室建设、配置、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领导。
  (二)重点投入,落实日常保障经费
  区县教委要安排专门的经费,重点投入实验室尚未达标的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用和日常维护经费以及开展实验教学所必要添置的耗材费用,应纳入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市教委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校的实验室建设。
  (三)示范引领,提高实验教学与管理水平
  中小学实验室要按照配置合理、管理科学、使用高效的总要求,实现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标准化、现代化。市教委将在全市建设一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先进校,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整体提高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培训机制
  建设一支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都过硬、熟悉教学、善于管理的实验教学队伍。引进一批专业技术强,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充实到中小学实验教学队伍中,培育一批市、区、学校实验教学学科带头人。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纳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逐步实现实验室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新任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背景和技能,并具备同类学校的教师学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让学科教师轮流进入实验室做好实验教学的开发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学校应设置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要充分考虑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特殊性,积极为实验室管理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据实验室工作特点和实际能力、贡献,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作为聘任、职务晋升的依据。
  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应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之中,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市、区两级业务必修培训;有实验教学任务的学科教师在每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中要有一定时数的实验操作和实验室管理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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