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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沪渝高速渝长段路面中修工程交通组织的批复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沪渝高速渝长段路面中修工程交通组织的批复
(渝高管〔2010〕85号)


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渝涪高速渝宜段路面中修工程施工交通组织的请示》(重渝涪司〔2010〕4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高速公路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迎接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检查,原则同意你司实施沪渝高速YK1725+025-YK1734+025、ZK1748+000-ZK1751+00段路面中修工程并实行半幅断道半幅双通的交通组织方案。

  二、施工期间应严格遵照《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规范管理的通知》(渝高管〔2009〕60号)相关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维修处治施工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施工安全,并执行以下意见。

  (一)严格控制施工段落,单个施工作业面最长控制在3公里以内,且每两个施工作业面间距保持在20公里以上。

  (二)严格控制施工工期,单个作业面施工时间最长控制在15日以内,总体工期控制在9月下旬前完成。

  (三)严格按照国家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并根据道路情况和特殊时段适当加强标志功能,特别要加强夜间和交通转换带的交通指示诱导标志,并设置安全维护人员规范交通标志,保持交通标志有效的交通诱导、安全警示功能发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四)加强施工人员、施工车辆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措施。规范施工人员着装和行为,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外活动;保证施工车辆手续合法、安全达标,禁止施工车辆违规行驶高速公路,维护良好的施工秩序和交通秩序。

  (五)中央分隔带的设置应根据施工段划分、路面实际情况合理选定开口位置,并根据路段通行车辆要求适当延长开口长度,处理好开口路段路基路面,设置迎车方向防撞设施,保障车辆转换顺势安全。

  (六)根据路段实际情况,合理预留施工区域内应急通道,并维持应急车道车辆安全通行基本要求,确保应急车道的紧急疏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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