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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进度安排:8月31日前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食用油及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自查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生产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基本情况,完成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行为排查;9月30日前完成各类食用油和以食用油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自查和核查;11月1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二)食品流通环节“地沟油”整治。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的登记注册,并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回收、加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行为,重点打击收购者将“地沟油”销售给无资质收集加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对经营的食用油(特别是散装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摸清其来源和销售渠道并追查到底,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和利用其加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
  进度安排:8月31日前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工商注册登记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和各类食品经营者自查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完成“地沟油”经销点排查;9月30日前完成所有食用油经营者自查和审查;11月1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三)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
  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进货记录和票证检查,重点追查、登记散装食用油来源和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去向,建立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进货来源、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去向公示制度,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监督检查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是否由获得资质单位的收运,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做到日产日清。加强餐饮业经营行为管理,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省公安厅。
  进度安排:8月31日前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来源调查,对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摸底;9月30日前完成所有餐饮服务者自查和审查;11月1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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