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部门: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住房和城乡城建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
进度安排:8月31日前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畜禽生产饲养场所自查表,开展调查摸底;9月30日前完成所有畜禽饲养场所的自查和审查;11月1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以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省“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市、县(区)也要尽快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推委扯皮现象。要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发现涉及“地沟油”生产、经营和使用线索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整治办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各级整治办要履行好综合协调职能,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沟通、报送工作,对重要案件及时进行督查,并报送上级整治办。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查。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舆论宣传。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对有关投诉举报“地沟油”和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线索,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完成整治任务。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省整治办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督查。
(五)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要尽快制定本地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强化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基本原则,边整治边帮扶,边打击边引导,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开展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试点工作,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探索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及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各设区市整治办要于9月30日和11月10日,分别将本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省整治办;省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于9月20日和10月10日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报省整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