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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健康教育室、宣传设备、宣传材料、居民健康档案,有工作纪录、参加人员、活动时间、地点等文字和音像资料。要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宣传内容,结合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运河、新华两区要在广泛推开的基础上创建1-2个社区健康教育示范区。其它县(市、区)也要积极创建社区健康教育示范区。要使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5、各乡镇要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主阵地,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负责本社区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辖区内的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要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出版记录每年不少于6次,并要做好健康教育资料入户工作,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每年不少于6次。

  (二)大众传媒的健康教育宣传

  市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积极宣传“公民健康素养66条”,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市广播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有健康教育栏目,有专人负责,有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和群众反馈信息。电台的卫生健康栏目,每周不少于两次,有节目汇总和录音资料。电视台的健康专题节目,每周不少于一次,有视频资料。报社的健康教育栏目,每周至少一期。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每月至少一次。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8月)

  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健全组织网络,设立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考评及奖惩办法。

  2、进行全面教育培训阶段(9月)

  确定9月份为“全市健康教育培训月”,全市分层次普遍进行一次健康教育培训。由市卫生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由各县(市、区)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对所属单位和社区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再由工作人员对所属单位及所属辖区、所属范围内的职工、学生、居民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工作要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并进行测试,有关材料要存入档案;本阶段有关部门要发放教育资料,各单位及公共场所要设立宣传专栏,新闻媒体要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讲座;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使健康教育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掀起全民健康教育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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