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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

  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班子成员要自觉服从集体领导,维护集体的权威,执行集体的决议,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分管工作。党总支会形成决议后,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必须坚决执行。

  要畅通意见渠道,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强化纪检和群众监督措施,加强和改进对决策实施进程的监督与管理。要畅通意见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干部职工通报情况,把各项工作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五、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要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明确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好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化解矛盾,达成共识;会上,要按照“一人谈,众人帮,逐个进行”的方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每个班子成员都要本着对事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对班子和成员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指正,要敢于坚持原则,不附庸趣事,不隐瞒观点,通过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性,增进感情,在新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团结;会后,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的主要问题,要逐条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采取适当方式定期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六、以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为重点,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点,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用政治的观点、群众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实践的观点看待政绩。要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吃透本单位的发展基础、优势条件和制约因素,扬长避短,发挥自身的优势,走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路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尽心尽力干出实实在在的政绩。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从基层和企业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抓起,一件一件地抓落实,真正为基层和企业办实事、谋实利。党总支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二个月。要牢记“两个务必”,力求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上有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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