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服务党员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等方面做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做出承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树立落实正确政绩观、权力观等情况列为承诺内容。
二、公开承诺的主要方式
1、共性承诺。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党员活动,提出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共性要求,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公开承诺。
2、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技能、年龄等情况,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要把党员公开承诺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工作相结合,扩大承诺范围,提高承诺效果。
3、实事承诺。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做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或每个时期向群众承诺做几件实事。把党组织、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变成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公开承诺的实施步骤
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确定承诺事项。每年年初,基层党组织结合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承诺事项。党员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自愿提出承诺事项。
确定承诺事项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可通过召开党员与群众代表会议讨论、党员与群众酝酿协商等方式提出,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2、认真审核把关。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对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不紧密、内容空洞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研究确定。
3、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并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报刊、内部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