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写字教学研究。各级教研部门要把写字教学研究纳入工作日程,列入教研计划,加强研究指导。要定期组织写字课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写字教研活动。教研人员要深入学校研究和指导写字教学,为教师增强写字教学能力服务;要注意培养典型,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写字课程的教学质量。
(十)深化写字评价改革。要建立以发展性评价为主体的评价机制。对一二年级的写字评价,要特别关注学生认真书写态度和良好写字习惯的培养;关注学生对汉字基本笔画和基本结构的把握,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和美观。一至六年级和七至九年级的书写评价,要注意学生书写的速度,尊重他们的个体审美情趣。要多用鼓励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写字兴趣和自信心。坚决杜绝用大量简单重复抄写惩罚学生的做法。
要在中考、高中会考语文学科考试评分标准中增加书写评价项目,中小学校要在语文期末考试中将学生的书写情况单列评分,以此促进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
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写字课程与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十一)各地在选聘教师时,要将拟聘用人员的写字水平列为聘用的必要条件。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教师资格和程序,选聘师范院校具有从事写字课教学素养的毕业生,承担学校写字教学任务,全面提升学校写字教学水平。
(十二)要加强舆论宣传力度,促使全社会重视写字教育,为写字课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教育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制订并实施中小学硬笔字和毛笔字书写等级考核试行标准,喜好书法、有写字专长的学生可考取相应的等级证书。
(十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学校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适合写字的桌椅和光线条件,购置汉字书写方面的书籍和视频资料,培养学生写字的兴趣,丰富学校文化生活。
(十四)要加强对写字教学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做好写字课程教学质量检测反馈指导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各学校写字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要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写字教学先进经验,对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对未能完成写字课程教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限期改进提高。通过督导和检查,不断提高全省中小学校的写字教学质量和水平。
甘肃省九年义务教育写字课程纲要(试行)
前 言
规范、端正、整洁、美观地书写汉字是有效进行书面交流的基本保证;热爱祖国文字,具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是现代中国公民应有的基本素养,也是基础教育课程的目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