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八日
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2号)精神,确定开展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目标,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利用3年的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疾病传播流行隐患,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精心打造“整洁健康泰安”品牌。
(二)目标任务。
1.广泛宣传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
2.搞好卫生创建工作。到2012年,全市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0-15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3-6个、卫生社区(村)10-15个、卫生户30-40个。
3.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村镇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70%以上。
4.加快农村改水工作。到2012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以上,乡(镇)全部纳入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系统,规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