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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方案的通知

  1.积极开展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带动城市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深入开展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户创建活动。加大管理力度,每两年复审一次,提高创建质量。(市卫生局牵头)
  (三)城市环境整洁行动。
  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1.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对照新颁布的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设施齐全、配套完备、以人为本、方便使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配建各类环卫设施,改造升级现有标准较低的环卫设施,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高标准规划建设公厕,保障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消除二次污染;城市主次干道果皮箱设置合理并加强管理,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做好道路日常保洁,有条件的道路尽量实行机扫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环保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2.加大城区卫生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集中整治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市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及车站、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集中清理建筑垃圾,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实行篷盖运输。着力整顿农贸市场,完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使各项指标达到《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抓好城市单位及居民区的卫生管理,提高单位及居民区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对宠物及流浪动物的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工商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泰山火车站等部门、单位配合)
  3.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清洁活动。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等活动,组织动员机关、单位、企业和居民清洁居家环境,清理楼道杂物,清扫街坊通道,清除暴露垃圾。(市卫生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配合)
  4.强化城市污染治理。大力实施环境绿化,抓好主要交通干道、重要节点和公园绿地建设,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搞好各类生产企业环境卫生,降低污染,减少职业危害。(市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卫生局、安监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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