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登祥 市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曹立杰 市地税局局长
杜东平 市农业发展银行行长
马 勇 市工商银行行长
佟兆文 市农业银行行长
霍 岚 市中国银行行长
崔秀明 市建设银行行长
刘永庆 市邮政储蓄银行行长
彭松军 市哈尔滨银行行长
王兆富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王海峰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鹤岗业务部经理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联系人:卢桂富、吕广海、姜云霞、朱 正华,联系电话:0468-3850128。
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银行卡产业推进协调小组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审定全市各部门制订的促进 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具体方案措施,协调沟通银行卡产业发展进度情况;提供有关政策支持, 协调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二)市银行卡产业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制订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银行 卡推广普及的具体工作;加强与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银 行卡推广普及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
(三)市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协调银联、各发卡机构做好银行卡业务宣传和推广普及工作 ,帮助其解决银行卡业务创新、资金清算、联网通用等具体问题。
(四)市发改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促进银行卡在公用事业缴费领域中的应用;协助有 关部门推动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现金流量较大的领域受理银行卡;鼓励电信运营企业 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对银行卡交易通信收费给予优惠。
(五)市财政局负责在财政预算单位推广普及公务用卡,牵头拓展银行卡在行政管理领 域中的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促进银行卡推广普及的优惠政策。
(六)市工信委负责积极引导商业、旅游、餐饮和服务等行业受理银行卡。
(七)市公安局与有关部门要建立银行卡案件报备、预警及通报制度,有效打击银行卡欺诈与恶意透支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研究制定促进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引导商户受理银行卡;对实行定期定额征税的商户,在实行银行卡结算后的一定时期内维 持原税收征管方式;加强对不受理银行卡商户的财务会计审核和税收稽核,试点和推广税控收款机,利用销售终端(POS)单据的流水号对商家营业额进行监控,防止偷逃税的发生。
(九)市银监局负责银行卡业务准入管理,加强银行卡业务监管,督促发卡机构加强风 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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