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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深圳对口支援5·12汶川特大地震甘肃灾后重建优秀企业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深圳对口支援5·12汶川特大地震甘肃灾后重建优秀企业的决定
(甘政发〔2010〕8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深圳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对口支援我省重灾区文县、武都区、康县、舟曲县的灾后重建工作。两年多来,深圳市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自身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急灾区之所急、想灾区之所想、帮灾区之所需,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开展对口支援灾后重建工作,我省受援县区灾后重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深圳市援建企业在深圳市委、市政府及深圳市援建前方指挥部领导下,发扬风格,无私奉献,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精干的施工力量,克服各种困难,高标准、快节奏地推进各项重建工作,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了“交钥匙”项目的建设任务。目前,深圳市直接援建的24个项目已全部竣工,为我省地震灾区灾后重建作出了巨大贡献,为灾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

  为褒扬深圳对口援建企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及为我省灾后重建作出的突出贡献,省政府决定,对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等14户援建企业予以表彰,授予“深圳对口支援5·12汶川特大地震甘肃灾后重建优秀企业”的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附件:深圳对口支援5·12汶川特大地震甘肃灾后重建优秀企业名单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深圳对口支援5·12汶川特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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