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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房售后维修资金记帐到每套住房的规定》的通知

  注: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售房单位留存,第二联经办支行留存

  附件2:
  天津市公房售后维修资金分套登记明细清册

  单位名称(全称)     年  月 日     分摊方法 :余额调整( ) 余额平摊( )单位:元

10%维修资金单位账号

1%维修资金单位账号

 

序号

住房业主姓名

住房地址

10%维修资金

1%维修资金

 

金额

金额

 

 

 

 

 

 

 

 

 

 

 

 

 

 

 

 

 

 

 

 

 

 

 

 

 

 

 

 

 

 

 

 

 

 

 

 

 

 

 

 

 

 

 

 

 

 

 

 

 

 

 

 

 

 

 

 

 

 

 

 

 

 

 

 

 

 

 

 

 

 

 

 

 

 

 

 

 

 

 

 

 

 

 

 

 

 

 

 

 

 

 

 

 

 

 

 

 

 

 

 

 

 

 

 

 

 

 

 

 

 

 

 

 

 

 

 

 

合计(本页小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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