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责分工。
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预警调控方案的启动、组织、协调及监督工作。
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调控指令;监督方案执行情况;收集掌握方案实施后各阶段节能减排进展情况;做好宣传和协调工作。
自治区工信委:负责建立工业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并做好方案启动、指挥、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耗的统计分析,加强工业用煤、电、油、气需求侧的监督管理。
自治区统计局:负责全区节能情况的统计指导、汇总分析;负责方案实施后全区能源统计及相关情况汇总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自治区环保厅:负责建立化学需氧量及二氧化硫预警调控方案,并做好方案启动、指挥、组织、协调工作。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火电脱硫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按规范做好监督性监测、监察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自治区住建厅: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负荷,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方案实施要求,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方案的实施,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落实调控措施。
自治区工信委、环保厅及各市人民政府定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预警调控方案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并做好节能降耗及污染物排放预警调控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三、预警调控主要内容
(一)各市尽快制定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按月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跟踪监测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及污染物减排总量等指标,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调控重点和保障措施。
(二)全区节能减排形势动态分析。自治区统计局会同自治区节能减排办、工信委等部门,根据每月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全社会用电量等指标数据,对全区节能减排整体形势进行分析,及时把握趋势变化;每季度根据全区及各市经济、能耗核算结果,对全区及各市能耗总量、结构等进行动态分析。自治区环保厅每月对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数据,及全区减排整体形势进行分析,及时把握变化趋势;每季度根据全区及各市污染物减排核算结果,对全区及各市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动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