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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科技教育处。

  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指导农业科研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试验、示范场(站、所)工作;协调农科教结合;组织指导农民培训工作;对口指导农业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管理工作。

  (十)对外经济合作处。

  收集研究国内外农业发展新的动态;组织协调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主管农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负责主管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承办厅机关和本系统出国人员报批工作,主管农业产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出国考察、访问、学习,接待相关的外国专家、学者和官员来访,承担国家下达的援外任务和引智事务工作。

  (十一)粮食油料作物处。

  拟订粮食、油料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并指导实施;具体负责优质粮油产品质量标准的拟订和组织审定;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指导粮食、油料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种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国家与自治区级粮食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旱、涝、冰冻、冷以及主要病虫害等农业生产灾害发生的应急管理。

  (十二)糖料作物处。

  组织召开有关糖料蔗生产会议和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建立健全糖料作物良种繁育推广体系;指导糖料作物种子种苗鉴定登记、生产认证、经营许可证及进出口审查工作;拟订糖料作物新品种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糖料基地建设项目和自治区级糖料蔗良种繁育基地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广西糖蔗协会开展工作等。

  (十三)经济作物处。

  拟订经济作物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制定经济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经济作物基地(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加工的关系;组织协调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指导全区经济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国家与自治区级经济作物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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