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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指导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市经委要切实抓好工业节能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市环保局要做好减排的协调推动工作;市统计局要增强能源统计监测能力,及时预警预测。市级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本工作安排精神的督促检查,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附件:1.2010年各县(市、区)节能减排主要目标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

减排目标的通知具体责任分工方案

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1:
  2010年各县(市、区)节能减排主要目标

地 区

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

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

目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目标

责任单位

达州市

4.8

9.0

35000吨以上

4500吨以上

达州市政府

通川区

5.1

9.0

10000吨以上

400吨以上

通川区政府

达 县

4.8

9.0

800吨以上

500吨以上

达县政府

宣汉县

2.6

9.0

2900吨以上

900吨以上

宣汉县政府

开江县

2.4

9.0

600吨以上

500吨以上

开江县政府

大竹县

5.4

9.0

1200吨以上

1100吨以上

大竹县政府

渠 县

5.8

9.0

16800吨以上

900吨以上

渠县政府

万源市

4.3

9.0

2700吨以上

200吨以上

万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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