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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能繁母猪保险及防疫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机构与职责
  省畜牧兽医局与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成立能繁母猪保险及防疫工作合作小组,负责全省能繁母猪保险及防疫合作组织、协调实施。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省畜牧兽医局:负责能繁母猪专用耳标的申领、发放、佩戴及相关信息报送;负责能繁母猪专用耳标佩戴的监督及专用档案审核管理;协助人保财险对能繁母猪死亡进行现场勘验及鉴定;依法监督畜主执行死亡能繁母猪无害化处理规定情况。
  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负责办理能繁母猪承保、查勘、理赔手续;负责能繁母猪专用耳标经费、保费管理及赔款资金落实;负责落实畜牧兽医部门开展能繁母猪专用耳标佩戴及管理等工作和劳务经费;负责指导各市、县支公司协同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能繁母猪数量核实、专用耳标申请、监督检查无害化处理及理赔服务质量等工作;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耳标监管、疫情防控、疾病诊断工作。
  各市、县(区)畜牧兽医局(畜牧水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人保财险分支公司,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职责,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内能繁母猪保险及防疫合作工作。
  四、合作内容及工作重点
  根据人保财险与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出台的《关于共同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及防疫工作的通知》(人保财险发〔2010〕34号)及江西省畜牧兽医局、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关于做好2010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赣牧局〔2010〕70号)要求,按照以下流程和内容开展合作:
  (一)佩戴能繁母猪专用耳标
  1.专标申请、审核、审批。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县级人保财险支公司就申请耳标数量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后,通过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溯源业务应用系统”)进行能繁母猪专用耳标(以下简称“专标”)的申请,经设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核后,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专标的申请数量为当地8-48月龄能繁母猪的存栏和补栏数量。
  2.形成生产计划。经省审批汇总的专标申请数据,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到人保财险总公司。人保财险总公司与县级支公司复核、确认专标生产数量后形成专标采购计划,通过溯源业务应用系统通报专标生产厂商。
  3.专标生产、配送、签收与发放。专标生产厂商从溯源业务应用系统下载专标数据,按照《能繁母猪专用耳标技术规范》(农办医〔2009〕68号)的要求生产专标,配送至相应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收到专标后,仔细查验货物,登录溯源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签收,并通知人保财险县级支公司专标签收事宜。人保财险县级支公司配合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向乡镇兽医站和防疫员发放专标,做好发放台帐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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