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各级分支机构配合防疫人员做好疫病防控、疫病诊断、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对于没有佩戴专用耳标、没有按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及无害化处理的能繁母猪一律不予赔付,并将死亡能繁母猪耳标号码上传至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管理系统中。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管理系统将来自畜牧兽医部门和人保财险公司的能繁母猪死亡数据进行合并处理,在档案系统中记录完整的母猪死亡数据。
(五)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每月向人保财险交互能繁母猪存栏补栏、免疫检疫、饲养防疫等信息,人保财险向畜牧兽医部门交互死亡原因等理赔信息,实现能繁母猪保险和防疫信息的高效互动与共享。同时,双方对能繁母猪数据进行深层挖掘,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与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能繁母猪养殖及保险风险预警体系。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迅速启动
1.成立合作工作机构
各市、县级合作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督促所辖分支机构在10月底前成立相应的能繁母猪保险及防疫合作工作小组,明确专管部门和责任人。
各级合作单位要对合作内容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建立健全能繁母猪专用耳标佩戴、档案登记单交接、承保鉴定、标识查验、报案登记、现场查勘、无害化处理、重大疫情应急处理、保费收取及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做好前期宣传
各级合作单位要积极向养殖者宣传佩戴能繁母猪专用耳标的意义和作用,争取养殖者的理解和配合。佩戴能繁母猪专用耳标是能繁母猪保险承保理赔的必备要素,未佩戴专用耳标的能繁母猪将不予承保理赔。
3.开展联合培训
各级合作单位要认真学习双方合作的内容、流程和操作规范,充分利用培训光盘和培训材料,2010年11月15日前,必须完成对辖区内相关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一是针对承保人员和防疫人员重点培训饲养知识、防疫知识、能繁母猪保险实务、专用耳标佩戴和档案登记单填写的操作规范;二是针对乡镇兽医站重点培训专标发放、台账管理、专用档案登记单回收、《乡镇专标统计单》填写的操作规范;三是针对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重点培训专标申请、签收与发放、专用档案登记单回收与交接的操作规范;四是针对录入人员重点培训专用档案登记单交接、信息录入、数据核查的操作规范。
(二)精心部署,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