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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整治方案》的通知

  (四)疏堵结合,加强监管,长效管理。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重视疏导工作,切实解决好从事小餐饮和“五小”行业工作的下岗人员的实际困难,引导其规范合法经营或转行就业。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

  达州中心城区(含通川区东城、西城、朝阳办事处,西外镇、北外镇,莲花湖管委会,达县南外镇)的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网吧、小浴室、小旅馆等“五小”行业。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达州中心城区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划分标准为:“小餐饮店”是指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小于50㎡的餐饮场所;“小美容美发店”是指10座以下的美容美发场所;“小歌舞厅”是指经营场所面积小于200㎡的歌舞场所;“小浴室”是指一次性接纳50人以下的沐浴场所;“小旅馆”是指床位数在50张以下的旅馆、旅社、招待所等住宿场所;“小网吧”是指营业面积在100㎡以下的网络营业场所。

  四、工作目标

  当前,我市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存在的亟待整治的突出问题是: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三无”(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现象严重;卫生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分区布局不合理,“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齐全,无消毒设施或有消毒设施未正常投入使用,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浴室卫生标准》、《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的规定,达州中心城区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通过专项整治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小餐饮店

  1.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有效、齐全;

  2.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25以上;米

  3.加工经营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小餐饮店厨房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4.内外环境整洁,地面无垃圾纸屑,垃圾容器密闭、加盖,垃圾及时清运;

  5.防鼠、防蝇、防尘、防潮设施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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