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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清理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经济和信息化、监察部门负责清理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下列行为坚决清理和纠正: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以及强行向企业拉广告和索要赞助的;强制向企业摊派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和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会展、学术研讨、技术考核的;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研究会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的;未经出资人(机构)审核同意,强行要求企业捐赠、捐献;无偿借用企业车辆、人员等行为。
  (三)督促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税费免减缓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未落实的,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督促落实。
  (四)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一方面,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加强涉企收费审批、公示、登记、收缴及使用管理,强化减轻企业负担情况审计制度。另一方面,从优化发展环境、减少办事成本、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生产经营的角度,推进行政管理改革,通过整合、并联、下放、取消、上网等措施,再造涉企业务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前)。完成市及县区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调整工作,健全相应工作机制,逐级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10日前报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3379895,传真:3379211,邮箱la_jw@163.com)。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5日至9月30 日)。
  各县区要按照工作方案,梳理各项惠企优惠政策,检查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纠正乱收费、乱拉赞助和各种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并填报《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于10月1日前报送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检查整改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将进行抽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严肃查处,逐级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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