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可通过性、血液和母婴途径传播,传播途径与艾滋病基本一致,感染梅毒后只要及早发现并进行规范治疗是可以治愈的。目前,北京市梅毒流行的危险因素依然存在,部分人群存在卖淫嫖娼、婚前和婚外性接触、男男性接触等多性伴高危行为;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缺乏针对性,重点人群梅毒防治知识和防范意识不高,预防干预措施覆盖面不足;个别医疗机构梅毒诊疗服务不规范、服务机制不健全、可及性不够,防治队伍能力不足。北京市梅毒流行形势日益严峻,控制任务艰巨,工作亟待加强。
二、指导原则
(一)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二)整合资源,综合防治。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四)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三、目标
总目标:加强梅毒和艾滋病防治的有效结合,建立北京市健全梅毒控制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到2015年,有效遏制北京市梅毒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到2020年,一期和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呈下降趋势,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在15/10万活产数以下。
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实现相应控制目标。
(一)到201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我市一期和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增长幅度控制在5%以下;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
2.我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农村居民达到75%,流动人口达到80%;暗娼和男男性行为人群达到90%。
3.我市梅毒预防和诊疗服务专业人员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合格率达到85%;孕产期保健人员预防梅毒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合格率达到80%。
4.我市性病诊疗机构主动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的比例达到80%,梅毒患者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0%;艾滋病咨询检测点的受检者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服药者免费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90%,为梅毒抗体阳性者提供必要转诊服务的比例达到90%。
5.我市城市孕产妇梅毒检测率达到85%,农村达到70%;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70%;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所生婴儿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80%,婴儿1年随访率达到80%。
6.基本建立梅毒监测检测网络和梅毒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梅毒监测检测和疫情报告质量明显提高。
(二)到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