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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清查整治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各市政府、各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采取多种措施,对“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地沟油”窝点,立即进行取缔。依法查处违法销售、使用“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一些重点难点单位、重点地区要组织重点检查。
  四、责任分工
 (一)各市、县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市(县)长负责制,统一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
  (二)卫生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信息的收集、报送、总结及检查工作。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三)质监部门负责规范食用油生产行为。加强对食用油生产、加工点、小作坊的排查,严格审查生产条件,把好市场准入质量关。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无照回收、加工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依法查处不符合生产条件或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
  (四)工商部门负责对食用油流通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加强对市场、商场、超市、个体门店等单位销售食用油的检查,督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依法履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和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未经批准和登记注册的回收“地沟油”加工点进行取缔。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清查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单位的食用油、食用油脂使用和餐厨废弃物处理情况。督促企业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查餐厨垃圾的流向,依法处罚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食用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单位。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理的政策技术研究,对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成分、处理工艺进行调研,尽快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的市场准入和淘汰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合理选择技术工艺路线,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七)环保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和处理单位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督检查,清查新建、改建餐饮服务单位的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对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没有安装隔油池设施或安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勒令其限期整改。处理单位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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