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负责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收集、整理考试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考区应急处理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召集考区应急处理组全体会议,提出应急处理方案和建议;组织开展应急应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考点实施应急处置;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
省国家保密局:负责考试试卷存放地点的审核,考试材料(包括试题、副题、备用卷、答题卡等)的保密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试卷失、泄密案件的查处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落实考试期间考场外围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组织查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考试失、泄密案件,打击考试违法犯罪行为。
省卫生厅:负责考试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做好考试期间的医疗救助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考场周围实施无线电监测。在考试期间,对发现的异常信号及时处理,杜绝考生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试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传播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阻止考试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扩散。
省电力公司:负责保证考试期间考场的电力供应。
(二)考点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考点应急处理组是负责本考点内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长和成员单位参照考区应急处理组确定。考点应急处理组主要职责为:建立和完善本考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订本考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Ⅲ级和Ⅳ级考试突发事件,实施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向考区应急处理组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
四、应急准备
(一)监测
从考试前30天起,考区及各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机构应指派人员对互联网等公共传媒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可疑情况。
(二)重点环节管理
考区和各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考试材料(试题、副题、备用卷、答题卡)的运送、接收、保管、考试实施以及答题卡回收等环节的安全保密监管。考试材料要存放在符合规定要求的保密室,值守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安全巡查制度,不得接触考试材料;考试材料交接、使用管理符合要求,各项登记完整清楚;试卷销毁及时并符合要求;答题卡和备用卷回收完整,管理规范,记录清楚,确保考试各重点环节的安全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