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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江苏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六)开展宣传培训。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肉品科学消费知识,增强全社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品牌消费意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肉品消费观念,逐步改变传统的消费习惯。大力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肉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其守法经营意识。积极宣传“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内容和目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从业人员、生猪屠宰行政执法人员、屠宰行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专业操作水平和能力,确保屠宰加工肉品质量安全。
  六、附则
  本规划由江苏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
  江苏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设置表

序号

地区

定点数量

2009年

2013年

2015年

1

南京

47

35

25

2

无锡

68

40

30

3

徐州

139

75

55

4

常州

71

35

26

5

苏州

98

55

40

6

南通

167

105

80

7

连云港

69

45

34

8

淮安

152

100

75

9

盐城

227

120

85

10

扬州

58

35

26

11

镇江

47

35

26

12

泰州

137

50

38

13

宿迁

100

50

38

合 计

1380

780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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