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标准为l2元/人,自治区、市、旗县3级配套3元/人以上;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以上,农村牧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并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确保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在2010年底前基本兑现到位。(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1)继续对l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再补种50040人。(市卫生局负责)
(2)2010年,在中央补助49万元的基础上,自治区补助2万元,对四子王旗17313名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在中央补助913万元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补助38元,对全市27219名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继续开展农村牧区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3)在中央补助16万元的基础上,自治区补助5万元,为115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市卫生局负责)
(4)在中央补助1444万元的基础上,自治区配套905万元,完成2009年1.3万户和2010年度2.31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在中央补助24万元的基础上,自治区配套8万元,完成600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水样检测任务。(市卫生局负责)
(5)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市卫生局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我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为市中心医院、凉城县医院和察右后旗、化德县、四子王旗、集宁区、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卓资县乡镇卫生院。
1、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1)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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