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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分工情况及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十、政策法规、经费投入与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牵头部门:纲要办、科技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政府办、各成员单位

  领导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纲要实施工作的重要性,要从科教兴市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高度,认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重要支撑作用。在市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府的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牵头责任,将《纲要》工作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纲要》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纲要》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各地实际,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政策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纲要》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规划,并列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纲要》实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的《纲要》实施方案和十二五规划,并列入行业部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

  各级政府要将科技馆、科普场所和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市政建设、文化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要制定科技馆、科普设施和科普教育基地发展的建设标准、认定办法、优惠政策等有关政策、法规。

  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关于科普类图书、报刊、网站的认定审批办法及优惠政策,出台关于电视台、广播电台、综合类报纸中科普类节目、栏目、作品所占比例的规定等有关促进大众传媒科普的政策法规。

  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科普教育基地。对于社会力量兴建的公益性科普设施,应参照公益、教育事业政策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要加强对经营性科普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营造多元化兴办科普的繁荣局面。要贯彻落实财政部《2009-2011年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组织体系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导,分管领导挂帅的《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安排本地区的《纲要》实施工作,对《纲要》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研究制定《纲要》实施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建立健全统一的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信息报送、会议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工作制度和动态协调机制,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同级科协,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和建议,对《纲要》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纲要办公室要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有人员、有工作制度;《纲要》实施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会同责任部门规划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各责任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承担推动《纲要》实施的相关责任,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积极主动参与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纲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应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纲要》的工作。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配合,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宣传保障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是政府引导实施、全民广泛参与的社会行动。各级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要开辟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宣传专栏专版,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解读《纲要》重点内容,宣传《纲要》实施中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实施《纲要》的重要性,激发公众的科学兴趣,使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的《纲要》实施社会氛围。各级《纲要》办公室每年要围绕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以推动(纲要)在全市广泛深入实施。

  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根据财力和实际需要保障纲要实施的各项经费,逐步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的社会化投入格局。

  各级科普经费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条例》的要求,各级科普经费投入从2010年开始达到人均0.5元,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每年按0.1元递增,到2015年达到人均1元,市级和财政状况好的旗县达到2元。

  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和逐年增加《纲要》实施所需的工作专项经费;各级财政要将《纲要》实施工作经费按实际工作需要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按比例增加。

  各级政府要将科技馆、科普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发展规划,并根据财政收入和财政增长速度按比例列出科技馆、科普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并逐年加大对科技馆、科普设施、和“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专项经费的投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经费的支出科目,确保年度常规经费中科学素质培训所需的经费支出;

  各大中专院校的经费要拿出一部分用于科研和科普相关经费、用于科学素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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