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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具体进度安排、工作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评价准确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调配合。农劳办要牵头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民工培训、就业、创业、维权等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典型,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民工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

农民工技能培训

总数(万人)

其中在岗培训(万人)

总 计

178

6.91

2.50

通川区

5.5

0.5475

0.25

达 县

16

0.68

0.28

大竹县

35

1.065

0.35

渠 县

34

1.0825

0.37

宣汉县

32

1.025

0.35

开江县

39

1.095

0.37

万源市

16.5

0.615

0.29

市本级

/

0.80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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