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北戴河秦行宫遗址保护规划及建筑概念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0〕171号)
秦皇岛市文物局:
报来《关于报送<北戴河秦行宫遗址保护规划及建筑概念设计方案>的请示》已收悉。原则同意本规划。同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规划内容,剔除不属于保护规划的内容。保护措施的规划制定应进一步细化,补充考古发掘工作计划,将周边区域内相关遗址的考古工作纳入本规划。
二、完善和深化价值评估,明确本遗址在秦始皇东巡遗址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进一步深化对本遗址的价值评估,关注其在北戴河区域体现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积极意义和成效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根据遗址的现实情况完善深化现状评估内容,如基础设施、安防设施等。补充对以往考古工作的评估。补充遗址区域景观视域分析,为周边环境控制提供明确依据。
四、保护区划边界划定应根据道路和地块边界调整,不应切分现有建筑。保护范围内只能进行遗址保护设施建设,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待建项目应明确为遗址保护、管理、研究和展示的综合设施,根据实际需求缩减建设量,并细化建设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