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含有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四)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五)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六)违反投标文件编制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七)投标类型为暗标,在投标技术文件副本内,出现投标人标识或明显暗示及其他标识,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认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八)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九)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十)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十一)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十二)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十三)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评标专家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认定为废标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签字确认,并在评标报告上详细说明。
二十九、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排除后,有效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对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取消其重新投标的资格。
对有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应取消其重新投标的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该投标人进行处罚,同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网及杭州市勘察设计信息网上予以曝光。
三十、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人在4个(含)以上的,评标专家委员会可推荐2个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在6个(含)以上的,可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
三十一、 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5天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评标成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评标成果后2天内,在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方案,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名单及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纪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十二、在公示期间对评标成果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无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未发现问题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应当按照评标专家委员会推荐的投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以将下一排名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