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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几项重要工作任务1-9月份完成情况的通报

  四是继续加强监督监管。全面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确保全年监测与监察系数不低于1.8%。各地和有关部门必须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的通知》(皖政办〔2010〕58号)中提出的有关整改要求督促落实到位,重点项目、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重点督查,必要时采取驻点督办。

  五是强化奖惩措施。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强化处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环评区域限批。同时,对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减排工程运行情况好的企业予以奖励。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全省情况。

  1-9月份,全省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4187.6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3.06%。

  (二)各市情况。

  1-9月份,17个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均超过了年度任务的80%以上,其中,滁州、铜陵、池州市等已完成全年任务,合肥、芜湖、阜阳市等完成全年任务的90%以上。合肥、芜湖、蚌埠市等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总和占全省的58%。(详见附表3)。

  (三)年内工作要求。

  一是推进芜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继续抓好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工作。

  二是以市为主,以技术创新百家示范企业、千家培育企业为重点,遴选和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

  三是办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会,组织参与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四是启动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

  五是开展2010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认定,以及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评价工作。抓好“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

  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

  (一)全省情况。

  据初步统计,1-9月份,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4866亿元、增长22%,实现工业增加值2388亿元、增长30%,实现营业收入14636亿元、增长25%,缴纳税收780亿元、同比增长39%。截至9月末,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共有22.4万户,较上年末增加3.2万户;个体工商户131.2万户,较上年末增加6.1万户。

  (二)各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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