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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三)切实强化投入品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主体的资质审查和后续监管,重点加强农药登记的跟踪监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登记证。加强农业投入品经销监管,建立农兽药审查备案登记制度、经销台账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支持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农业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农资配送、统防统治;强化生产者安全用药意识,督促和指导生产者按照标准使用农兽药,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四)扎实推进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两个重要关口。各地要以基地产业协会、合作社、村委会和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依托,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单位、每个农户,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互相监督和行业自律。积极开展农产品基地准出工作,逐步对农产品生产者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编码管理,建立农产品上市标识编码制度、不合格产品退出制度、质量安全诚信公示制度,强化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促进生产者依法按标准进行生产,从生产出口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强化基地乡镇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质量安全巡查、监督检测、执法、责任追究等监管责任机制,严把农产品基地准出质量安全关口。各级有关部门要依法抓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加强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产销对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入市备案登记、产品标识管理、检验检测、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要强化市场经营主体和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基地准出建立产销对接农产品、“三品”认证农产品、经法定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合格农产品实行直接入市,其他农产品需检测合格后才能入市。

  (五)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大户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三品一标”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工作。支持认证企业加强“三品一标”基地建设,改进生产工艺,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市场营销和宣传。鼓励和支持企业跨地域实行资源整合,不断壮大认证农产品生产规模。到2015年,力争培育200个年产值过亿元、50个年产值过10亿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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