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黄岩区110千伏杜家、山坦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能源〔2010〕743号)
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准110千伏杜家变扩建、山坦变扩建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台发改投资〔2010〕14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黄岩区的经济发展需求,保证电网的正常供电,同意建设110千伏杜家变扩建和110千伏山坦变扩建工程。项目法人为黄岩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岩区城北街道和江口街道。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扩建110千伏杜家变二期工程,安装1×5万千伏安主变;剑山变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扩建110千伏山坦变二期工程,安装1×5万千伏安主变;建设相应的二次系统。上述两个工程在原变电所内进行施工,无需新增建设用地。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的静态总投资估算约为2236万元,动态投资为2289万元,其中资本金457.8万元,占动态投资约20%,由黄岩电力公司出资,其余资金1831.2万元由银行贷款。黄岩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所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五、工程设备采购及建筑施工均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主体工程费用在工程概算和财务决算中分别计列、分别考核。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项目财务核算依据。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印发台州110千伏合潭变扩建等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意见的通知》(浙电发展〔2010〕383号)、《关于台州110kV章安变等7个输变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台环辐〔2010〕3号)、《关于对黄岩电力公司110千伏杜家变二期扩建工程项目1021.6万元贷款的承诺函》(工银浙承诺〔2010〕36号)、《关于对黄岩电力公司黄岩区110千伏山坦变二期扩建工程项目809.6万元贷款的承诺函》(工银浙承诺〔2010〕37号)。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项目法人根据核准文件,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