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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诚信凉山”品牌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2011年为推广完善阶段。
  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州信用制度和信用标准,包括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有关制度,建成同业征信、联合征信和信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提高信用行业的监管水平。引导银行业机构认真执行贷款新规,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的信用体系、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整合部门信用资源,完善信用综合网站,建成全州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构建起覆盖企业、个人涉及金融、税收、质监等方面的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2011年,要创建2个“省级金融生态示范县(市)”、5个“州级信用乡(镇)”、10个“州级信用村”、40户“诚实守信模范企业”、“农村信用农户”占全州有效农户20%以上,扩大深化金融覆盖面达到全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80%。
  (三)2012年为巩固提高阶段。
  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平台,要将能采集到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尽量归集入库,完善信用综合网站,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功能,构建起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银行贷款新规执行深刻体现全流程管理、精细化管理理念,实现良好的信贷诚信环境,形成“人人讲诚信,事事守信用”的社会氛围,使“诚信凉山”品牌成为核心品牌,有力提升凉山州的竞争软实力。2012年,要创建2个“省级金融生态示范县(市)”、5个“州级信用乡(镇)”、10个“州级信用村”、40户“诚实守信模范企业”,“农村信用农户”占全州有效农户30%以上,实现全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成立凉山州“诚信凉山”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州级相关部门和人行凉山州中心支、凉山银监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金融办,主要由州政府金融办、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牵头负责全州“诚信凉山”品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督查、信息反馈、情况通报等工作。
  (二)落实责任。
  各县市政府要按照要求,细化本辖区“诚信凉山”品牌创建活动措施。州级各有关部门作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和完善本行业信用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要建立行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结合部门特点和管理要求,依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管理。要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各类信用信息及时记录,依法向其他执法部门和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放,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要建立健全信用行业监管制度、守信受益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鼓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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