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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的通知

  三、专家库的管理及审批
  (一)推荐程序。按照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建委研究决定的方式公开选聘,经公示后发放专家聘书。聘用有效期二年,到期优先续聘。
  (二)管理制度。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负责专家库档案日常管理,定期公布专家库专家名单。应加强专家库的管理,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专家库专家在聘期间不服从管理、发生违法违规问题取消专家资格,收回聘书,二年内不再选聘。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聘用的,经研究收回聘书。
  (三)申报资料。1.《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推荐表》及个人工作业绩(详见附件);
  2.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或资格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一寸彩色近照两张。
  四、联系方式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质量安全管理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1609房间,邮编:450006。
  联系电话:0371-67188926  0371-67176526(传真)
  电子邮箱:sjwzac2009@sina.com

  附件: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推荐表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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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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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职务

 

从事专业

 

职称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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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专业特长

 

工作简历

 

 

 

 

 

 

本人意见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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