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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省政府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涉及工商部门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省政府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涉及工商部门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省局相关处室、直属局(总队):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对涉及工商部门的工作任务,做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强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建材下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项工作由刘景平副局长负责。牵头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参加部门:消费者申诉投诉审理局、经济稽查总队、消费者协会。

  二、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此项工作由刘景平副局长负责。牵头部门:市场规范管理处。参加部门:消费者申诉投诉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公平交易处、经济稽查总队。

  三、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

  此项工作由关景富副局长负责。牵头部门:企业注册处。参加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省直企业规范管理局、消费者申诉投诉审理局、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局。

  四、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办法,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此项工作由李彦副局长负责。牵头部门: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局。参加部门:市场规范管理处。

  五、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散滥问题。

  此项工作由刘景平副局长负责。牵头部门:公平交易处。参加部门:经济稽查总队、市场规范管理处。

  六、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此项工作由崔洪海副局长负责。牵头部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参加部门:经济稽查总队、消费者申诉投诉审理局。

  七、抓好开展清理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工作,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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