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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教师字[2010]17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工作安排和文件要求,今年5月,我区组织进行了2010年度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试讲,经各项考核合格,按考生所报岗位比例1:1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原则,择优录取,全区综合确定拟聘任初选人员1261人。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简称“硕师计划”),我区推荐免试研究生37名,其中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13名,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共计1274名。

  2010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录取名单以电子文档发送至盟市教育局,并在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录取的特岗教师必须参加由报考岗位所在盟市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与内容见内教师字〔2010〕9号文件),经培训考核合格方能正式上岗。未经同意,不得缺席培训。

  二、所有录取的特岗教师必须参加由报考岗位所在旗县组织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其所报考岗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延递补。无递补人员时,不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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