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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新任副县级干部档案接收标准》的通知


  第九类的二级分类为:1.工资材料;2.任免材料;3.出国(境)材料;4.代表登记表等其它材料。

  (二)排列有序。

  1.按材料形成的时间排序。适用于第一、二、三、四、七、九、十类材料。第四、九类在二级分类后按时间顺序排列。

  2.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适用于第五、六、八类材料。

  (三)目录清楚。

  档案材料应按照排列顺序,逐份逐项进行编目。相邻材料名称相同的,不能用“\/”简写,必须逐条完整填写。目录应清楚、准确,严禁粘贴、涂改。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第三、四、九类材料的目录,不能在同一项中填写其它类别材料的条目。

  (四)技术加工合理。

  每卷档案不得有散材料且装订整齐、无乱孔、无脱页、无损坏文字。

  五、干部档案的装具要求

  使用中组部及省委组织部规定的新型塑料干部档案卷夹。

  六、干部档案的安全转递

  严格按照干部档案转递制度,在干部职务变动后应及时将档案材料由各市、州局派专人送交省局人事处,一律不允许本人自带或邮寄。转递时必须逐项填写“干部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见附件1、2),保留存根,作好登记,以便备查,杜绝打白条。为防止在转递过程中干部档案散落、泄密,严格做好干部档案的密封工作,确保档案转递安全无误。

  附件:1.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存根

  2.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

  附件1
  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存根

  字第    号

兹将      等     同志的档案材料转去,请按档案目录清点查收,并将回执及时退回。

  

                      四川省××××××人事科

  年   月   日

  姓 名

  转递原因

  正本

  (卷)

  副本

  (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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