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发〔2010〕28号 2010年8月2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并报省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45号)和省委、省政府动员大会精神,紧扣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特色是生态,核心是发展,关键是转变发展方式,目标是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的本质内涵,按照总体推进、分步实施,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原则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步骤
围绕把鄱阳湖地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的总体目标,按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总体部署,并与“十二五”规划相衔接,有步骤、分阶段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努力实现一年开好局,五年见成效,十年大跨越。
一年开好局:确保2010年实施《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取得初步成效。全省上下形成贯彻实施《规划》、推动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共识与合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度要求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规划实施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领导和组织协调机构建立,专项规划和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先行工程全面启动。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产总值达到5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000元;全省生产总值超过8000亿元,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000元。
五年见成效:《规划》第一阶段目标顺利完成,先行先试取得重大进展,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生态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率先在欠发达地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生态文明社会初步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初步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阶段性目标。到2015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5000元,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生产总值超过15000亿元,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5000元。
十年大跨越:《规划》第二阶段发展目标全面完成,形成保障有力的生态安全体系、先进高效的生态产业集群、生态宜居的新型城市群,为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