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公共查阅场所工作情况的通报
(榕政办〔2010〕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实施以来,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利用政府公开信息,我市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两大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档案馆和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建设,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58号),要求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应及时向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查询利用政府信息提供更及时、更便捷、更有效的服务。近期,市数字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对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市档案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未检查各县(市)区报送工作情况),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亟需改进与规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市档案馆工作基本情况
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因市图书馆新馆正在建设,市图书馆现有保管、查阅条件不足,因此目前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只向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待市图书馆新馆建成后,也应向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据统计,截至2010年9月30日,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已累计接收、保存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共17653条(份)(详见附件),其中:2003年至2006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5005条(份),2007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2934条(份),2008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3735条(份),2009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3720条(份),2010年1-9月产生得政府公开信息2259条(份)。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原有79家,今年因实施机构改革部分机构撤销或合并,经调整目前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有69家。现已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单位,其原先报送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的政府信息将继续保留,以“其他公开单位”名义统计。
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单位有:市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能及时报送政府信息且报送信息数量较多。市司法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监察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住宅发展中心等单位报送工作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