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冀公交[2010]127号)
各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中央文明办、
公安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公安部《关于继续在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5月20日至11月20日在全省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省级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联合成立全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万书君任组长、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国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葛立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管局,省交管局副局长刘久华任办公室主任,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处、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安监局二处、交管局事故支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排查治理。
二、明确目标、重点排查
高速公路要以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为重点;国、省道要以交通运输的主干线特别是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重点线路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存在的隐患为重点;城市道路要以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为重点;农村地区道路要以完善基本道路安全设施为重点;新、改建道路要以做好通行前的交通安全设施评估工作为重点。要通过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完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实现高速公路、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进一步完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道路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齐全、区域路网交通组织优化,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匮乏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的工作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