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一)要突出科学性。坚持从青海的基本省情出发,准确把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总体趋势,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当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城乡、地区、不同群体妇女儿童的发展意愿,在充分考虑现实基础、外部环境以及未来前景的基础上,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妇女儿童发展指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使规划实施能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要突出前瞻性。要立足妇女儿童的发展实际和需求,放眼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切实提高预测、预警和指导的能力,在制定未来10年的发展目标时,不仅要着眼于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要统筹考虑中长期内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使之充分体现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内容设计之中。
(三)要突出可操作性。规划只有付诸实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不仅要提出一些描述未来发展前景、定性的、导向性的目标,更要提出定量的、可操作的、易于监测的指标体系和刚性措施,真正做到规范执行、落实到位。
四、方法步骤
妇女儿童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前期研究、起草、论证、批准和颁布实施等环节。
(一)前期研究
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基础调查、信息收集、指标论证等内容。要按照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基本框架,由各有关部门对应相关领域和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妇女儿童发展领域、主要目标、策略措施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形成共识,理清长远发展思路。
(二)起草工作
各有关部门通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起草分领域的规划目标及策略措施。在此基础上,由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理,形成规划初稿。
1规划内容。规划内容包括:前言;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②总目标;③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妇女发展规划包括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七大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儿童规划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五大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④组织与实施;⑤监测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