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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三、强化科研基础,提升创新能力

  省科技主管部门要依托园区农、科、教优势资源,在园区重点部署一批农业科技攻关项目,整合科技资源,进一步强化农牧业科技研发工作。围绕河湟十大特色农牧产业和牧区生态畜牧业发展的需求,重点攻克一批制约我省现代农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为我省现代农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要积极支持园区内科技成果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和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农业科研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农业园区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青海大学及省农林科学院、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等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充分发挥科研优势,不断强化科研队伍,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在现代育种技术、种苗快速扩繁、组织培养技术、智能型高标准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现代化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方面为全省农牧业发展提供示范和支撑,加快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效提升农业科技园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支撑保障能力。

  四、加强体系建设,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要积极实施“扩区提能”战略,采取“一区多园”的建设格局,密集投入生产资本和农业高新技术,实施农业高新技术开发、示范、推广和应用,兼备现代农业装备展示、旅游观光、信息传递、技术培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科研和生产示范基地,通过成果展示、技术示范、科技推广等有效手段,有效发挥园区的辐射带动功能。同时,要加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着力优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及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布局,及时调整功能定位,建设一批带动能力强、示范效果显著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形成不同功能、相互衔接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充分发挥园区在集聚企业、技术扩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加大投入力度,落实优惠政策

  要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省级科技部门重点部署一批农副产品深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积极引进各类企业广泛参与园区建设,增强园区吸纳科技成果和金融资本的能力,形成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殖大户、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园区建设的多元化投入体制,提升园区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健康可持续发展。各部门要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涉农优惠政策,加大对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扶持力度,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投资创业平台,为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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