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淄教基字[2010]40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有关学校:
今年9月是第七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函(2010)3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围绕活动主题,精心部署。各区县可结合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玉树抗震救灾、舟曲泥石流抢险救灾及本地的榜样模范或重大事件等,认真落实鲁教基函(2010)31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全面部署安排今年9月“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好每一项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弘扬和继承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
二、强化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活动有序开展。今年,教育部、中宣部、文明办、团中央对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要求高、任务重,安排的活动多,中小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实施纲要》的具体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重点组织开展好《开学第一课--我的梦?中国梦》系列活动、上海世博会创新精神实践体验教育、抗灾抢险精神教育活动等,培养中小学生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情感,立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奋读书。
由教育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录制的大型公益节目《开学第一课》,将于9月1日上午9:00至10:30分,在中央电视台1套首播。各区县中小学要把《开学第一课》作为开学教育活动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集中组织收看。因故无法于此时段组织收看的,可随后及时组织收看节目重播或录像。学校可结合电视节目,通过开展主题班(队)会等形式,让学生畅谈“我的梦?中国梦”,引导学生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三、加强总结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区县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和宣传典型,运用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各区县要在活动结束后,对今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活动情况和活动典型案例等,进行全面及时的总结。并于10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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