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体育健儿奋勇争先、顽强拼搏,取得了3枚金牌、3枚银牌、1枚铜牌的历史最好成绩,为泰州赢得了荣誉,为江苏作出了贡献。
为鼓励先进,不断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为第十一届全运会参赛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市体育局等5个部门(单位)、俞建国等5名教练员以及取得优异成绩的朱敏等14名运动员予以表彰。具体如下:
一、授予泰州市体育局、姜堰市体育局、靖江市体育局、泰州市体育学校、姜堰市女子足球队等5个部门(单位)突出贡献奖。
二、授予俞建国、周彩敏、杨春香、周培顺、周培莲等5人启蒙教练奖。
三、授予朱敏突出贡献奖,授予赵媛媛、卫瑶、孙娟、李元等4人金牌奖,授予周高萍、宋晓丽、阮晓青、俞卫民等4人银牌奖,授予袁爱军铜牌奖,授予李茂鉴、张峰、栾圆、于颖睿等4人得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