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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10年林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林地专项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在2009年林地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林地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重点查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违规占用林地案件,坚决遏制各种乱占滥用林地的行为,强化林地资源保护。整合林政资源管理部门执法力量,在全市开展一次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2004~2009年期间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情况,包括永久性工程征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经营区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全面核查各类使用林地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与用途、用地单位与责任人、被占用林地的面积、地类、四至范围和小班,检查实际占用林地情况与图表是否一致,全面规范林地审批办理、林地定额执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植被异地恢复等工作,不断推进全市林地使用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木材经营加工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全市低碳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在全市木材经营加工领域内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环境保护不达标、产能小效益低、生产工艺落后、高污染高消耗的非法中小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严肃查处一批无证加工、收购无证木材和非法倒卖无证木材的加工企业。加强与工商管理部门沟通,督促指导经营加工企业依法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不断推动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经营加工行为的规范化。
  (三)木材流通运输专项执法行动
  随着全市林业产业不断壮大和林产品价格持续走高,木材需求不断增强,木材流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有重新抬头之势。2010年组织林政资源管理部门、木材检查系统和森林公安系统对全市车站、码头、货场等木材运输流通领域开展一次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运输、超数量运输和非法倒卖木材运输许可证行为,进一步健全木材流通运输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木材流通运输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强化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流通运输管理。组织开展以越冬候鸟保护和野生蛙类保护为重点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是鄱阳湖湖区、天香园、象湖、艾溪湖等越冬候鸟集中区域。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运输、贩卖野生动物行为,严查车站、码头、农贸市场等流通运输销售领域,确保湖中无天网、市场无野物、盘中无野味。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村入户,深入湖区,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相关地点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形成强劲声势,营造巨大氛围,确保野生动植物专项执法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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