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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口岸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口岸管理信息建设;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的审核、报批;承担国际货运代理、外贸仓储管理工作;负责口岸的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本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核、核准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归口管理全市经贸外事活动,联系涉外经济商务机构;负责全市商贸领域内的统计工作;指导商务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工作制度建设、有关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事项的督办与交办事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政务网络建设、后勤服务、资产管理、车辆调度、安全保卫、对外宣传等工作。

  (二)行政许可科(综合法规科、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办公室、市产业损害调查局)

  统一归口管理和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审核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负责市级定点屠宰场确认工作;审核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以及涉及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合作、内贸流通等领域的审批、备案等事项;协调处理本部门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运行中相关问题。

  监测全市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经贸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经贸外事工作制度,联系涉外经济商务机构有关事宜;承办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有关工作;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涉及我市产业损害案件的调查,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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