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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综合科

  协助防办领导综合协调各科(中心)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主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文秘管理、后勤管理、值班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会议组织、预警发布、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的建设、管理;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管理调度。

  2.防汛抗旱调度科

  负责拟订全市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章制度和规划;组织编制、审查重要江河湖库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负责汛期大中型水库和长江大中型涵闸的调度运用;编制、审核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收集、分析防汛抗旱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并负责督促实施;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应急工程资金和补助经费安排意见。

  3.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化专业规划的编制、实施;负责市水利信息化项目的开发、推广和日常运用管理、维护;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化技术培训与对外交流。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安全保卫、来信来访、宣传、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离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2.基建计划科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申报、下达和调整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工许可、工程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工作;负责基建统计报表和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水利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及质量标准;指导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3.水政水资源科 (行政许可科)

  负责全市涉水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组织起草有关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监督水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并监督实施;指导水量水质监测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工程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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