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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防灾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七)编制人民防空经费年度预决算,对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承办市政府、安庆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科(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卫、信访、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对国家和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拟订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在全社会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应急救援科)

  拟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监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组织市级人民防空各类指挥所的开设,负责战时人民防空的指挥通信保障;指导有关单位编制人民防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编制战时人口疏散方案,组织实施疏散地域(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指挥机关和人防专业队训练。参与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规划、方案拟订,担负构建指挥平台、整合相关信息资源、组织疏散安置等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

  (三)工程技术科(行政许可科)

  负责办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平战转换方案和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参与指导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和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与管理;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四)财务物资科

  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办法,拟订人民防空经费年度预决算计划,对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实施监督;负责机关财务物资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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