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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责任保险参加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会同市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步骤

  成立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抽调市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下旬)。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好宣传发动,使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改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做好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工作。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检查和落实整改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市政府将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台帐建立等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下旬)。各地、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契机,把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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