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将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列入相关规划编制内容的通知
(云中低改发[2010]5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农发办、省烟草公司,各州市中低产田地改造领导小组:
即将到来的“十二五”,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是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省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根本前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战略,是推进我国向西南开放、实现睦邻友好的战略需要,也是我省推进“兴边富民”工程、实现边疆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现实需要,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因势利导,趁势而上,因地制宜地将中低产田地改造的有关工作内容与“桥头堡战略”和“十二五”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其成为夯实我省农业发展基础,提升我省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措施。在组织规划编制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作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省级各责任部门在编制本部门的专项规划时应把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纳入主要内容,同时积极与有关国家部委汇报与协调,请求国家部委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涉农项目的投入,争取将我省更多的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列入国家部委规划,以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